负责拟定全市农村卫生、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,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的实施。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;开展城市基层卫生服务体系改革;负责监督实施有关妇女儿童保健和提高人口素质工作的发展规划、政策措施和技术标准;监督母婴保健事项技术的实施,统筹协调健康教育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