负责全市医疗机构改革。拟定医疗机构的发展规划、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、管理规章、服务标准、医疗技术人员执业标准;制订全市临床医学重点专科建设规划;监督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,处理医疗纠纷;依法监督管理血站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;协助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重大人员伤亡事件组织紧急救护。同时,负责全市医学科技发展规划及医护人员医学教育管理;承办济源市公民无偿献血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。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中医医疗、保健、康复、护理及临床用药等方面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,管理各类中医、中西医结合机构,对其他医疗机构的中医业务进行指导;监督中医执业机构的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;组织中医科研课题的协作攻关、中医药科技成果的推广。 |